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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方定调L2禁用智驾“小蓝灯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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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10-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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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2级别智驾“小蓝灯”正式被官方禁用。 10月20日,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发布《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要求(征求意见稿)》。其中明确,不具备L3级及以上自动驾驶系统的车辆,禁止安装ADS标志灯。同时,ADS标志灯的专用光色要求为蓝绿色。此前,L2级别辅助驾驶信号灯大多采用蓝色。 根据上述《征求意见稿》,当激活3级及以上自动驾驶功能时,所有ADS标志灯应同时自动点亮,且在自动驾驶系统处于激活状态时保持点亮。在车辆驾驶自动化系统处于L2及以下自动驾驶功能时禁止点亮。当自动驾驶系统退出时,所有ADS标志灯应同时自动熄灭。禁止手动开启或关闭ADS标志灯。 同时,配备符合GB 44721规定,具备L3级及以上自动驾驶系统的车辆,选装前ADS标志灯、后ADS标志灯和侧ADS标志灯;对于配合L3级及以上自动化驾驶牵引车使用的挂车,选装后ADS标志灯和侧ADS标志灯。 L2级别智驾“小蓝灯”正式被官方禁用 今年7月,多家车企已陆续收到禁用L2级别辅助驾驶“小蓝灯”的消息。随后,中国汽车标准化研究院官方发布公告指出,部分车辆产品安装使用“小蓝灯”,向其他道路参与者显示本车驾驶辅助系统处于工作状态。但当前“小蓝灯”存在灯光滥用情况,易引发安全风险。夜间开启的“小蓝灯”容易让其他道路参与者产生眩光,观感刺眼,特别是干扰周边驾驶员对路况的判断;带有该指示灯的车辆更容易被其他车主借机加塞、近距离跟车,增加路面通行风险。 公告还称,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正在主管部门指导下,开展相关标准制修订,同时配合开展加强“激进式”产品创新设计准入审查和测试验证管理相关工作,进一步规范车辆灯具安装使用,提升汽车产品安全性能。 一位汽车专家告诉第一财经,参考欧洲的法规,仅限L3及以上的自动驾驶车辆配备智驾提示灯,对于L2级及以下的辅助驾驶系统(DCAS),并未授权安装用于对外通信的车外提示灯。基于上述种种因素,他认为禁用L2小蓝灯是有必要的。 除了禁用L2级别及以下ADS标志灯,新标准还对灯具投影文字、表情包进行了规定。《征求意见稿》提到,除发光徽标的发光单元外,各灯具不应使用透光面或投影显示任何文字。同时,灯具的透光面或光源发光体点亮后形成的发光图案,不应构成或组合具有表情含义的人脸、动物面部或其他拟人化图形。 另外,新标准拟禁止通过手势、语音,对灯具进行关闭操作。使用语音开启的灯具,车辆应提供指示,明确手动开关位置。 上述编制说明提到,建议新标准自2028年1月1日起实施。针对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和已获型式批准的车型,关于前照灯调光装置等特定条款,标准设定了最高达49个月的渐进式过渡期,以确保企业有充足的时间进行技术迭代与产品切换。 此外,根据《征求意见稿》的编制说明,新标准前期研究有多家整车企业、灯具企业、检测认证机构均有参与,包括引望智能技术有限公司、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、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等。整车企业主要负责灯具在整车上强装/选装配置、数量、安装位置、点亮逻辑等技术要求的制定,以及确认和验证试验样品的提供。零部件(灯具、光源)企业主要负责灯具基础参数(如:单灯、发光面、透光面)、光学特性、组混合逻辑以及发光徽标、显示交互等相关技术内容的制定,以及确认和验证试验样品的提供。 特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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