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-10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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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广西,发生了一起让人哭笑不得的案件。一名女子曾经从事卖淫行当,后来决定“从良”,嫁给了一个比自己小7岁的男友,两人租了门面卖饮料。可因为赚不到钱,两人一合计,竟然在饮料店后面干起了“容留卖淫”的勾当。丈夫负责望风,妻子负责招募。短短一个月干了190多次,赚了5000多块,最终双双落网。 一、嫌卖饮料不赚钱,夫妻俩竟“重操旧业” 女子蒙某,1989年出生。因为多次被行政处罚,蒙某决定金盆洗手,在别人的介绍下,认识了比自己小7岁的男子莫某。两人同县,很快结了婚,租了个门面做起了饮料生意。 可两人似乎都没什么经商头脑,饮料店生意惨淡。蒙某觉得,还是自己以前那个行当来钱快,而且手头认识不少“女技师”。于是,她和丈夫莫某一商量,决定“前店后厂”:前面卖饮料打掩护,后面搞特殊服务。 蒙某联系了以前认识的张某、孙某等人,由丈夫莫某负责在门口望风,蒙某提供场地。每次交易完,夫妻俩收取30元的场地费。 从2025年12月到2026年1月,短短一个月的时间,这间小小的饮料店后头,竟然进行了190多次不法交易,交易额达2.5万余元,而蒙某和莫某抽成赚了5000多块。 二、双双落网,法庭上痛哭流涕 警方很快发现了这个隐蔽的窝点,将蒙某和莫某抓获。归案后,两人痛哭流涕,表示后悔。 法院审理认为,两人为女技师提供场所进行不法交易,虽然他们没有直接参与,但提供场所的行为已构成容留卖淫罪。最终,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并处罚金七千元;莫某被判处拘役三个月,并处罚金五千元。 三、算错账的夫妻:一个月赚5000,真的值得吗? 很多网友看完都直呼这对夫妻“脑子进水”了。两个人冒着坐牢的风险,一个月才赚5000块钱,平均下来一个人就赚2500块。为了这点钱,把好好的饮料店变成了涉黄窝点,最后双双被判刑,这笔账怎么算都是血亏。 更讽刺的是,莫某并非什么“老实人”。他之前就因抢劫被判过刑。这次跟着妻子一起干违法勾当,两人可以说是“臭味相投”,谁也别说谁无辜。 另外,这190多次的交易,虽然蒙某和莫某被判了刑,但那些去消费的190多名男顾客,也逃不掉。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卖淫嫖娼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。 法律分析 第一, 《刑法》第359条规定,引诱、容留、介绍他人卖淫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蒙某和莫某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,构成容留卖淫罪。 第二, 两人虽然只抽成30元场地费,但短短一个月容留190多次,已经达到了立案追诉的标准。根据最高法、最高检的相关司法解释,容留、介绍二人以上卖淫的,即可定罪处罚。 第三, 莫某有抢劫前科,属于有前科劣迹,法院在量刑时会酌情考量。不过,本案中两人认罪认罚,法院也依法予以了从轻处罚。 第四, 对于涉案的女技师和男顾客,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66条,卖淫、嫖娼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。 第五, 治安处罚有6个月的追诉时效。如果有交易发生在这6个月之前且未被公安机关发现的,可能不再处罚;但在6个月之内的,警方均有权依法追究。 这件事真是让人又好气又好笑。 第一, 别把违法当捷径。蒙某以为从良了、结婚了,就能把以前的路子“洗白”,结果不仅没洗白,还把丈夫一起拉下了水。这叫什么?这叫自寻死路。 第二, 赚钱要脚踏实地。卖饮料不赚钱,可以想办法改进经营、换个行当,而不是动歪脑筋去赚快钱。一个月赚2500块,连普通打工都不如,却要搭上刑事案底,太不值了。 第三, 找个“志同道合”的伴侣,不一定都是好事。如果两个人三观都不正,那互相影响,只会一起往深渊里掉。好的婚姻是互相扶持着走正道,而不是携手干违法的事。 讨论话题 1. 卖淫女从良结婚后,又拉着丈夫干回老本行,你觉得这两人是不是“臭味相投”?打1是,打2男的被坑了。 2. 一个月容留190多次,赚5000块,你怎么看这对夫妻的“生意头脑”? 3. 对于那190多名男顾客,你觉得该不该一个一个追查处罚?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。 特别